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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8日
是今年的元宵節,
也是我和你在一起兩週年的紀念日,
不知不覺,
我們在一起兩年了
兩年說短不短,
相處的過程,
卻讓我覺得
已經有在一起二十年的感覺!

屬於我們倆的紀念日,
當然要好好慶祝,
白天你去玩生存遊戲,
說跑步流汗的感覺真爽,
晚上我們依舊去老店吃晚飯,
你啊!
真的很熱愛吃爭鮮也,
只差沒成為他們的代言人拍廣告,

自從和你在一起之後,
黑暗死寂、渾渾噩噩的生活轉變為
重現光明、極積樂觀,
是你改變了我,
讓我的心情變得更好,

跟你在一起,
有很多好處呢!
1、談戀愛可以抗老化,
2、有人可以煮飯給我吃,
3、可使喚水電維修工,
4、有苦力幫忙搬貨,
5、提點我做人處世的道理,
6、陪我逛街吃飯,
7、給我溫暖的擁抱與依靠,
8、教我許多生活常識,
9、當我的隨身司機,
10、陪伴我一輩子的老伴,

我問你
當初我跟你告白時,
為什麼沒有想發好人卡給我?
你說:「因為我是佛心來的、
                為了做功德,
                所以跟你在一起囉!」
我回:「那還真的是感謝你的功德無量啊!
                收留了我啊!」
你說:「不用客氣,我本來就是個好人哪!」
這段對話真的是很無言…
什麼時候馮小昌變的這麼囂張了啊!

還記得兩年前的2月28日,
你跟我說了一句
讓我能夠記住一輩子的話,
「我要告訴你,
    從今天起,
    你就住在我的心裡了!」

從2008/2/28到現在兩年了,
一直想問你:
「我還住在你的心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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