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下半年,
我決定要再存第二筆六位數,
所以日常開銷都要控管,
慢慢體會到同居的好處:
食---平常工作太忙,
常常外食是沒有辦法控制的事,
吃的開銷費用都是由小昌負責,
衣---不管是夏天還是冬天的衣服,
目前都處於很夠穿的狀態,
所以到年底都不用再買新衣,
住---舉凡公共開銷費用,
由我和小昌一人負擔一半,
我們倆在家的時間其實很少,
所以公共開銷不會太多,
工作的時間很長,
加上我手機在公司收不到訊號,
沒人打電話給我、我也幾乎沒在打電話,
一個月手機帳單費用都控制在500元內,
家裡電話費與網路費也在1000元內,
很省,這樣很好!
共同民生必需品的緣故,
若是用完了要補貨,
也是一個月去賣場一次就可以了,
費用也是控制在一千元內,
行---關於交通,
就更節省了,
一週上班六天,
我跟小昌都共騎一台小50機車上下班,
一個月共同上班通勤的油錢只要500元,
至於買台汽車是2012年的事情了!
育---我跟小昌很少買書,
如果有去逛書店,
都是在書店瀏覽一下,
然後就回家,
很少衝動的買書回家,
樂---關於娛樂的開銷,
最大宗的費用,
應該就是釣蝦跟爭鮮,
偶爾會去台北玩,
但玩樂的費用由小昌買單,
因為他是老爺,
老爺就是要負責出大錢,
有一天,
我在省錢雜誌看到一句至理名言,
「女人要存錢,
就是要懂得花男人的錢,」
我把這句名言告訴小昌,
小昌說那本雜誌真是會教壞女人!
哈哈哈!沒辦法!
你就是上賊船啦!
- Jul 01 Thu 2010 19:25
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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