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
因為男友在那裡上班,
然後我也跟著去那裡一起工作,
是一種為愛走天涯的行為,
這樣的形容很妙,
或許是吧!

這是我生平第一次為了男友,
應該是為了老公,
想跟他一起共進退,
所以去了他的公司工作,

朋友說
原先是業務助理
現在轉做產線助理,
會不會大材小用?

對我而言,
過去十年做過的工作,
業務助理算是我做過最複雜,
而且是最搶時間;
且需高抗壓性的工作,

而現在從複雜轉換到簡易,
學會了基本功,
剩下的就是練速度,
反正覺得新工作的性質,
很適合現在想要半工半讀的我,

以前在舊東家沒有代理人,
什麼事都得親力親為,
以前週一到週五不能請假,
扯吧!

新工作有職務代理人,
這樣工作起來,
就不會有壓力重重、
以及一個人做到爆肝的感覺,
相較之下,
真的差很多,

如果說跟老公
在同間公司工作,
是種「為愛走天涯」的行為,
那這種浪漫的感覺,
我還蠻"甘之始飴"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lisamiff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