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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了兩年,
第一年的工作可申請加班費,
至少收入還過得去,
第二年的工作不敢請加班費,
做滿了兩年,
只申請一次兩小時的錢,
馬上得到殘酷的駁回,
才知道第二年加班時數
全部都是在做公益活動,
想要加班費?
門都沒有!
過去贈送的一年加班費,
就當做是好心、
雞婆做公益贈送出去,
從今天開始,
不再早早上班,
就是算好
早上10點上工、
晚上7點收工,
這樣可拗不到我了吧!
反正早上8點半到,
也是要晚上7點才能走,
那何不9點半抵達,
就算被拗到7點,
也只贈送十幾分鐘,
一年的公益教訓,
讓我知道
工作就是混口飯吃,
只要謹守本分,
不要做太多,
沒有人會感激你的!
老娘!
不想再做這種公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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