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9/30連續一個月,
紮紮實實的持續每天健走,
我想
我真的是很瘋狂,
才會這麼堅持吧!

9月的最後一天,
體重計停在59.5這個數字,
沒再繼續動了,
讓我感到很沮喪,

其實9/27~9/30這四天,
我做了件瘋狂的事,
那就是這四天,
我每天各抽兩個小時去健走市區,

健走路線十分的熱鬧,
第一階段:從天成醫院走到楊梅警局總局對面的加油站(1公里),
第二階段:從大成路頭走到大成路尾的楊梅火車站(1公里),
第三階段:從楊梅火車站走到家(2公里),
三階段的路程加起來算一趟,
而這四天,
我每天都走二趟、也就是一天總共走8公里,

剛開始走的這四天,
極度的痛苦,
突然間加倍運動,
身體還無法完全適應,
走完8公里的路後,
最後再爬上6層樓的樓梯,
我極度的疲累,
覺得我的腿好像不是我的了!

仍打起精神洗澡、刷牙,
完成後,
直接躺在床上馬上睡著,
從晚上九點睡到凌晨十二點,
連續昏睡四小時後,
才會起來上廁所,
我想
我真的是太累了,

有時候想
有必要這樣操自己嗎?
運動健走搞得比上班還累,
上班做事反而還比較像是在休息,

可是
我告訴自己,
不這麼做,
就無法脫離60公斤的恐龍體重,
不能輕易的放過自己,
從10/2~10/31連續30天,
每天健走8公里(2小時)吧!

如果這麼努力,
還無法趕走肥肉的話,
我也就算了,

蔡依林都可以只花三個月的時間,
就把新舞練得爐火純青,
而我不用練舞,
為何不能用三個月的時間減肥成功呢?

不求這三個月減到45公斤,
只要能減到49公斤,
讓體重計的數字停在4字頭的範圍,
就謝天謝地了!
不能輕易的放過自己,
挑戰極限到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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