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了兩個月,
再也受不了血汗工廠的壓榨,
3月4日週五確定領到2月份的薪水,
堅定的表達確定辭職的決定,

離職一事早就在2/24跟3/1這兩天,
都口頭、email、手機簡訊都講了,
請他們最遲3/1找人來交接我的工作,
但主管都不當一回事,

我3/1、3/2這兩天,
一個人獨自把2月份的帳結清,
只能做到這四天的電腦帳做完,
紙本的部份根本就無暇顧及,
原因是一個人要做兩個課的行政雜務、
外加一個課的帳,
也就是三人份的事情也!

況且前一個離職的人,
是2月8日離職,
課長也沒有要求她要把2/1~2/8的帳做完才走,
那憑什麼要求我
把3/1~3/4的帳做完才能走,
這到底是什麼歪理?

直到3/4這天,
心中的不滿終於火山爆發,
黑心課長也不管我的不滿,
還威脅說我如果不留下來
把這四天的帳弄完,
就不簽我的離職單,
這樣我就領不到這4天的薪水,

以為用威脅的技倆,
有用嗎?
不做的人最大,
老娘我火大了!
再也不想在這裡多待一天,

以為拗到我四天的薪水,
是對我的懲罰,
又不是沒做過白工,
大不了送你四天薪水,
這是我預料中的事情,
你就拿這拗員工四天薪水的事情,
去跟你的老板邀功吧!

這個事件,
讓我想起最近讀的一本書的其中一些內容,
讓我心有戚戚焉!
然後我把它改編成我的版本,

"工作十個月後的某一天早晨,
我坐在電腦桌前,
突然很想卸下產線助理的身分,
離開血汗工廠,
這種感覺很像交往十年的男女朋友,
有一天發現彼此不再相愛,
會淡淡的說出:
「我們分手吧!」的情境,
不需要解釋太多理由,
強烈抽離的情緒推著我離開人間煉獄!"

還有一段話,
說得超有道理的:
「工作其實占了每天很多時間,
如果你被迫蹲在一份不喜歡的位子上,
每天最大的解脫就是離開辦公室的那一刻,
一天八小時,一年五十二週,
你自己都應該為生命覺得心疼。」

頭也不回的
離開不愉快的地方,
去尋找下一段人生的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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