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8/1搬進現在的家,
2009/8/1已經住四年了,
當初在看中古屋時,
決定要住的這個公寓,
是看過的10棟房子裡面的第1棟,
我一看就覺得還蠻喜歡的,
屋況保持得不錯,
有基本的裝潢,
打掃乾淨、買點傢俱,
就和家人開心的搬進來!

2005年,
是生命的一個轉捩點,
父母的離異,
讓我終於脫離地獄般的舊家,

從搬入新家的那一刻,
我的腦海自動刪除舊家的記憶,
選擇和母親、妹妹同住新家,
是一種新生活的開始,

從挑房子、選傢俱、搬東西、跑文件,
母親出錢、而我出力,
搞定搬家的所有細節,
過程都是開心的,

住習慣久了,
再加上現在平常
只有我一個人在住,
有間屬於自己房間,
有廁所的小套房,
房間裡有電視、電話、電腦,
生活機能配備齊全,

能夠住在有歸屬感的家,
每天都很開心的生活著,
即使只有20坪,
這就是我心中的豪宅!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lisamiff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