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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爾的一次逛書店的機會,
讓我看到一本很熱門的書
"請你跟我這樣瘦",
站著讀了半本,
當下就決定要掏錢買下來了!

大熊是很紅的減肥達人,
他不是藝人、明星、巨星,
只是個減重減得很健康、
並且不吝嗇傳授"減肥秘笈"的達人,

只花了2個小時,
我就拜讀完他的大作,
如果說他的書是"減肥教科書"的話,
那麼他的無名部落格應該就是
"減肥補充教材"吧!

只花了240元就買到這本書,
真的覺得物超所值的實用,
而他在部落格上面分享的新文,
應該就是買書之後的
"疑難解惑、售後服務處"吧!

他真的很毅力也,
183公分的身高,
花了整整一年的時間,
從133公斤減到現在的77公斤,
減掉一個我的體重,
真的太強了啦!

老實說,
讀完他的親身實歷之後,
有了模仿的對象,
才有減肥的動力,
我才下定決心,
從2009年2月開始到今年12月,
為期10個月的期間,
我要把18公斤的肥肉甩掉!

大熊說他減肥的那一年,
365天至少都有300天都有做運動,
他說他減掉的56公斤,
其中有26公斤,
是送給指南宮,
因為他曾有半年的時間,
每天都去指南宮爬樓梯,
爬上爬下共約一小時,
想不瘦也很困難吧!

而我想把身上18公斤的肥肉送給
"楊梅火車站",
我打算從2/16週一開始,
每天早上花30分鐘的時間,
從我家走到楊梅火車站附近吃早餐,

然後再從楊梅火車站走回家裡,
來回各15分鐘,
所以這樣下來,
我每天至少可以運動30分鐘!

除了健行的小運動之外,
我改掉了坐電梯的習慣,
我家住公寓6樓,
只要是上樓或下樓,
我都一步一腳印的爬樓梯,

我就不相信,
我每天這樣認份的運動,
再加上
(1)每天吃的熱量總和控制在1000卡以內,
(2)不吃宵夜,
(3)戒吃十大不良地雷食物,
肉還會減不掉,

我要花10個月變成瘦子,
我不想在"胖子國"裡生活了,
我157公分的身高,
體重高達58公斤,
真的著實是個胖子,

我給我自己一個目標,
等我從58公斤減到40公斤時,
我一定要好好的犒賞自己,
我要去買一條很貴的減裁合身的牛仔褲,
是"蔡依林"代言的levis那牌,
我要穿上M號!

2009年
我一定要脫離胖子的生活!
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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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samiff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