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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這個數字
是代表過去住在舊家的年限,
搬離租了7年的房子,
剛開始情緒很矛盾,
到現在心情很快樂,
這中間的轉折是很微妙的變化,

今天早上
以前舊家的房東太太打電話來,
問說搬走了那些東西,
剩下還有留下些什麼?
我大概隨便講了一下,

7/31週日剛好是農曆七月一日,
舊房東會來楊梅看她房子屋況,
週日順便會帶人來看房子,
希望下個月就把它租出去,

房東太太出租的動作如此快速,
一點兒也不覺得意外,
反而我覺得奇怪的是,
她怎麼沒有讓二女兒住進來?
但是我不想多問,
完全不想管這事,

只是順道提醒她,
房子確定要出租給外人的話,
勢必得叫她小女兒來搬家當,
她驚訝的問還有什麼東西?

其實有間房間的衣櫃,
剩下她小女兒的書、衣服、CD等雜物,
還有屋主本人的舊衣服,
這些東西若沒清出要怎麼出租?
沒有一個正常房客可以接受承租的房子裡面
竟然還放有屋主的私人物品的!

她說她會處理,
我不知道也不想管,
只是我覺得她的小女兒
應該會氣炸吧!
自己的媽媽把屋子租出去,
然後自己的東西沒地方放,
這樣的感覺像是無形的召告女兒們:
「沒有娘家可回!」

先前房東的小女兒
不分青紅皂白的亂飆舊房客,
說舊房客吝嗇不拿一萬塊續租舊房的話,
去外面也絕對租不到
低於這個價格的房子(屋況條件相同),
這時候就可以清楚的分辨出
「誰是吃米不知道米價的人!」
現在聽來格外諷刺!

過去租房經歷的是非恩怨,
在搬出去後瞬間終結了斷,
有一種解開心結的自在感,
我在和小昌在一起的家
找到無可取代的歸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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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samiff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