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5日
領到了舊東家發的最後一個月薪水
以及最後的員工福利金津貼,
從此我與它再也沒有任何關係了,

3/1~3/5到新東家上班一週,
第一週是蜜月期,
什麼都不太懂,
連續5天準時5點整下班,
我知道從下週開始,
就沒這麼好命了,
事情只會愈來愈多,

剛到新環境,
真的不太適應,
一切都要重新學習,
小公司的工作內容,
比我想像中的複雜,

聽說通過試用期之後,
就要接業務的事情,
果然到了小公司,
就是什麼都得做,

不過事情再怎麼多,
都不會比舊東家的事情來得折磨人,
這裡只是讓你身體工作到勞累,
但是不搞人事鬥爭、
也不會精神折磨,
加上離家最近,
這些算是唯一的好處吧!

沒有把握
是否能通過三個月的試用,
盡力而為吧!
走一步算一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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